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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公布无人机管理办法 6月1日实施

CNMO 【原创】 作者:邢雨蒙, 2018-04-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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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中国 新闻】4月9日,国家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该法则规范了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与监管要求,该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无人机网络图(图片来自网络)
无人机网络图(图片来自网络)

  据民航局表示,现在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该产业在个人消费、农林植保、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领域应用广泛,但也有许多无人机运营商反映在运行过程中无法得到取证的问题。因此,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对无人机经营活动依法管理。

  据了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共有3章20条,以“坚持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坚持包容审慎、拓展服务”为基本原则,对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及程序、无人机经营性飞行活动的监督管理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具有适用范围边界清晰、准入条件大幅降低、在线操作简单便捷、管理条款符合情理、时间指标宽松充裕等特点。

关于如何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机,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4.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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