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购买手机后,为了得到三包服务,请您:
1、在购机时,完整正确和真实的填写你的保修卡,并要求工作人员加盖公章。
2、请妥善保管已填写好并加盖销售商公章的“保修卡用户保存联”。请你本人或你的移动电话销售者按保修卡所指示的地址将“保修卡寄回公司联”寄往公司指定的地点。
3、索要有效购机发票或购附件(若单独购附件时)发票并妥善保管。
4、有效购机发票:发票上要注明移动电话的机身串号(IMEI号。拆掉移动电话电池后,在移动电话背贴上的15位号码)、附件(电池和充电器等)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5、有效购附件发票(单独购买附件)指:发票上注明附件型号,批号和购件日期,金额等内容并加盖销售者印章。
6、有效的保修卡及发票是实现你“三包”权益的基本保证。(有效保修卡和发票:填写的内容全面、真实和正确,无涂改痕迹。)
“三包”权益 :
1、自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见后面“三包性能故障表”) ,你可以选择修理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或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换机及退款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
2、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见后面“三包性能故障表”),你可以选择修理或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换晒夯谈涸稹?/P>
3、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见后面“三包性能故障表”),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你可以选择修理或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记录,由购机处销售者负责为你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4、购机时请你及时填写保修卡(在移动电话销售包装盒内), 寄回指定地点, 自购机之日起12个月内, 保修服务将依照移动电话销售包装内的“用户手册”中的“有限保修条款”实施。
5、电池自购机之日起,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充电器、充电座、移动终端卡和数据接口卡为一年,耳机为3个月。附件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由销售处经销商为你提供退货服务。
保修服务:
1、若你的移动电话主机符合保修条件,请携带你的保修卡前往客户服务网点享受保修服务。若保修卡遗失,你的移动电话保修期将依据诺基亚公司保修数据库查询结果进行保修或按生产日期的第90天算做购机之日。
2、若你在保修期内的附件(无论是随机购买还是单独购买)发生故障,请携带有效购机发票和保修卡,前往客户服务网点。诺基亚客户服务网点在做初步检查后,为你寄送到诺基亚附件保修中心更换。
注意:
更换后,诺基亚附件保修中心会随货附一张更换的凭证给你,请与发票原件和保修卡一起妥善保管。若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遗失,需提供发票底联或发票(底联)复印件享受更换或退货服务。
三包性能故障表: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 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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